Friday, October 22, 2010

陈忠善乃人民骄傲,国家耻辱


年仅23岁的马来西亚男生,陈忠善以一等荣誉毕业于英国剑桥法律系,还荣获皇后学院颁发各科目最佳成绩的Slaughter and May奖,同时间更获得多项法律奖项,扬名全世界。

欲在法律系获取一等荣誉文学士文凭并非易事,首先该学生必须拥有强而有力的辩驳思维,一等的谴词用字,深入的个案分析等出众的考试解答。陈忠善获取多项法律系奖项,绝对是一名出色的司法专才。他的成就值得全民分享,但却是我国的顶级耻辱。

其实,我国的青年并没有摒弃国家,而是国家的不公制度摒弃了他们。每年发放的公共服务局奖学金更是陈腔老调,令我国流失不少具有潜质的专才。我国对顶级学生们都采用类似簇聚(cluster)的方式保送在SPM获得顶级成绩的学生出国留学。其次,仅留下的绝大部分学生都纷纷前往国内外私立学院,STPM,大学预科班,抑或移民,寻求更广阔的求学空间。

陈忠善在新加坡完成A水平(A Level)后,获新加坡政府颁发亚细安奖学金(ASEAN Scholarship)前往英国剑桥大学修读法律系,尔后跻身成为剑桥大学皇后学院顶级法律毕业生。在这起事件里,我国流失人才是铁一般的事实。

虽然我国的高教制度在近年获得改善,可是却无法改变人才流失的问题。当然,我国因种族政治而奉行的教育政策令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父母痛失信心,纷而选择移民前往国外。我国的政治依赖种族气候而成形,但教育制度万不可依赖种族政治作为决策参考。

公共服务局每年颁发的海外奖学金已造成许多父母衍生“崇洋”心态,教育本质已转型成为追求A+的不良气候。须知,刚完成大马初级文凭的学生还需多两年的基本教育去厘清本身的志向与兴趣。盲目追求奖学金只会弄巧反拙,令学生的求学思维与发展心智有所改变。

陈忠善的成就个案相信只是冰山一角,倘若政府再不对潜质学生或出色专才加以重视,必会令国家失去国际竞争力,影响整体发展。国家发展虽倚靠政策计划,但政策却必须由贤能之士进行决策。我们无须为人才流失感到耻辱,因而他们都是因国家不公的政策而选择踏至国外,暴露了我国的施政败笔。大马人籍以国外资源扬名海外,是人民的万分骄傲,国家的顶级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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