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7, 2011

还是关于这180万

有些事情的焦点,必须很清楚地被交待。180万设立面子书页面的丑闻,整个课题的中心点主要是针对旅游部,而非马来西亚华人公会。在较早的文章当中曾经提及,在部长问责制底下,每一位内阁部长都必须对个人和部门行政操作负上不可逃避的责任。

旅游部长及相关方面在事后作出澄清,此180万不只用于设立和管理cuti-cuti 1 Malaysia的面子书页面,而且还包括6项活动,以及大大小小的社交媒体宣传费。倘若这笔费用运用在这些管道上,还的确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其证实性。

首先有必要针对社青团团长陆兆福所挑起的疑点进行一些简单的分析,因而旅游部长反指他本身是否以偏概全,误导事情的真相。根据副部长詹姆斯在国会回答的国会记录,180万确实用于设立此页面的架构,以及维护工作。稍后,部长才在记者会当中作出解释,令人难以信服。换句话说,倘若正部长所说属实,那么詹姆斯就可能拥有误导国会之嫌。

尽管如此,我们就假设180万的费用不只用于此面子书页面,但承包此工程的Impact Creations私人有限公司却拥有令人许多值得审查的疑点。作为包揽如此庞大计划的宣传公司,并没有本身的公司网页。在现代的社会中,架设本身的网页被视为一种必需品,就连博客也依靠设立和设计部落格塑造形象,更何况是一个年收入可以达至270万马币的宣传顾问公司。

然而,以上所说都是马后炮。整个计划的执行主要是着重于它的效益,包括如何提高知名度,以及能吸引多少外国旅客进驻大马,才是整个计划的着陆点。

当然,作为一个青年,最未能消化的是部长傲慢和不可一世的态度。作为一名国家领导级部长,言行举止必须端正。可是,部长在面对镜头前却遗失了应有的美好,不恭的模样尽露,叫人们如何接受?

我须强调,所有的指责只针对旅游部长和旅游部,因为这是该部门所执行的政策和计划。所以,我还是那句话,既然内容不涉及国家安全顶级机密,就身体力行的拿出真凭实据,方能说服。


Thursday, June 16, 2011

旅游部长五罪状

没有一个人民必须为愚蠢的部长付出代价,而当身为国家一级领导的部长却还不断为自己的愚蠢行为进行无理的抗辩时,对不起,你早已没有留在内阁的资格和余地。

感谢在任的旅游部长让全马来西亚人民,甚至全世界,认识了马来西亚部长级一流的施政手法。砸下为数马币180万予一个不须独立主机承载的facebook页面,完全典当了人民拥有的智慧。更过分的是,还极力的为自己进行辩驳,通过似乎合理的作业程序合理化如此不公的政策,将责任推得一干而净。通过以下简单的分析,誓力数不可宽恕的罪状:

罪状一:缺席国会问答环节

旅游部副部长詹姆斯在正部长缺席的情况下,在国会问答环节里面回答了在野议员的书面提问,使180万设立面子书页面的丑闻浮出台面。而正部长的缺席理由是,喉咙疼痛。詹姆斯虽然成了国会内的替代箭靶,但正部长却逃避了正面回答这问题。英国前任首相也是利用了必须出席月例会议的理由,逃避了在国会内回答伊拉克战争的提问。

罪状二:顽强抗辩

正部长在东窗事发后,现身说法,并排出一系列看起来似乎可以合理化180万的作业程序,一大堆的设计,开发,构想,创造等,严重侮辱了时下年轻人和电脑工程师的智慧。面子书页面并不涉及主机维修和维护,这一点极度不合理,莫非面子书已架设在旅游部旗下的主机里头?左填右数,还是把她所说的作业程序列下,才能计算出180万成本如何构成:

a)创造:3万
b)概念:3万
c)构想:3万
d)设计:8万
e)flash程序设计:10万
f)调试:3万
g)上载内容:3万
h)维护主机:40万
i)发展资料库:20万
j)活动管理:5万
j)网上广告:80万
k)招揽粉丝:2万

总计:180万

罪状三:前言不对后语

正部长在解释一系列的须耗费大量资金的作业程序后,却又叙说这180万是社交媒体宣传费。作业程序是指开发和维护此页面所需的具体工作计划,与所谓的媒体宣传费可说是画不上等号。因此,到底这笔费用是用于作业程序,还是宣传费用,不得而知。

罪状四:工程招标欠缺透明度

尽管正部长辩称此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而让Impact Creations私人有限公司成功囊获,但是并没有具体证据表明是否通过透明化的公开招标。其中包括此公司顾问乃正部长的“好朋友”,但正部长却调侃的回应从政多年必定友满天下,说辞过于牵强。

罪状五:与首相的施政作风背道而驰

坦白说,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罪状。但是,每一位部长都必须承担部门和个人的责任(Collective Ministerial Responsibility and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部长在部门操作行政上出现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错误上,必须背负一定的责任。在此丑闻上,动议扣除薪水是在无法令人说服,唯有下台才能平息民愤,包括接受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

此面子书丑闻不如潜水艇案涉及国家安全机密,正部长必须面对这180万的责任,因为她绝对没有理由拒绝人民的知情权,更不要籍着似真似假且堂而皇之的作业程序愚弄人民。首相纳吉拥有如此糟糕的国家部长,叫国家颜面和存?

扣除薪水,乃小事一桩;
鞠躬下台,不能酱就算!

Wednesday, June 8, 2011

就是欠缺了一些认真

没什么比当今的妓女论和奖学金课题更为热烈,只是欲带出一个最近发生在法律界的问题,从这看国家行政机构在决定和执行某些政策时的败笔,而在此指出的是司法宫。

司法宫最近发出了一项通告,指示国内所有宣誓官在为宣誓者签署其文件时,宣誓者必须在宣誓官面前签署,并打下拇指印。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内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在进行房产的交易时,一般上都是在律师面前签署其文件后,再由该律师本身或转交其职员交由宣誓官审核并签署。

这一项指令确实为难了许多律师事务所,以及民众;乃因顾客们一般上都无法抽空前往宣誓官事务所签署文件。尔后,司法宫再发出一项指令,指出前一个发出的通告及时无效,并进一步阐明在宣誓官面前打下拇指印的条件只限于有关陆路交通局有关的事宜。这一前一后瞬间转变的指令,反映了有关当局在决定这项政策时,没认真考虑整个计划的执行效率与弊端。

公共服务局奖学金的纷纷扰扰,过了数年仍无法有效的被解决,因为当局从来不认真看待事情的长远发展,以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自我情况每年不减。也不难了解,部长们实在无法拥有权力对付犯错官员,但也不必处处包庇他们,问责文化从来不在词典中。

我有一位从澳洲毕业归来的医生朋友,也是同样正在修读法律系的她被调派至行政部门,试想事情有多荒谬。当然,在别无选择之下,她还是坚持每周末从芙蓉来回吉隆坡学院上课,精神可嘉。

若要叙述所有的败笔也得耗上不少光阴,反正马来西亚的执行机构就已经是这么被定格了。政策虽然也许能改变现有情况,但与其把更多的精神投入谴责,谩骂无论是种族质的政党或领袖,还是例如土权如此不堪入眼的“非政府组织”;不如好好教育下一代撇开种族极端主义,灌输实在的问责文化来得更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