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5, 2009

遭催泪弹袭击的801

801那天,我与无数且无辜的小孩子和游客们像难民们般四处窜逃,齐齐躲避那无情且冷血的催泪弹。

801反内安法令集会,由于主办当局申请集会准证不果,所以这项街头游行早已被视为非法集会。参与的群众都心知肚明,出席非法集会的后果离不开落得被逮捕的狼狈下场,更惨绝人寰的是联邦后备队对准安全区发射那欺人太甚的催泪弹。我们不禁抚心自问,人权,你被发射到哪儿去了?

示威者必须知道,一切下场是咎由自取。事后许多人批评说,群众被民联领袖煽动情绪,以致仍然不顾一切出席了这场非法集会。有者更说群众都是挺着废除内安法令的正义感冒险而来,目的只为一个,就是要废除内安法令。

《世界人权宣言》第19和第20条款以及国家《联邦宪法》第10条款赋予人们都享有参与集会的自由权利。既然警方不颁布集会准证,那么他们就有千万个堂皇的理由发射催泪弹和含有化学性物质的水流,驱赶人群,阻止集会成功举办。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世界人权宣言》和《联邦宪法》都是无稽之谈,因为他们会很严厉地驳责说,这是一项”没有准证“的集会!

敬酒不喝喝罚酒,警方肆无弹忌地利用催泪弹和水炮狙击群众,似乎是“惩罚”多过“驱赶”的性质。第二次的狙击行动,联邦后备队把所有人包围在安全区,然后像神枪手般地发射催泪弹,顿时令在旁的家长和对世事懵然不懂得小孩子们不知所措,纷纷逃移现场。

没错,示威群众是咎由自取,但却为何频频伤害无辜,尤其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和妇孺。警方以丝毫不专业的手法逮捕和“惩罚”人民,这是毫无人道且残忍的执法行动。

国阵绝大部分领袖都未尝过催泪弹的滋味,更可能都未亲眼见证警方是如何自动自发地逮捕人民,包括运用警棍及拳头。倘若要国阵领袖号召集会,他们还得向在野党多学习。物极必反,一场集会的主要目的除了向有关当局传达他们要表达的讯息之外,更是政治保温和扭转选票源流的主要管道之一。

我在此强调,所有参与801反内安法令集会的示威群众都是咎由自取,甚至是自取灭亡,因为根据官方声明,这是一项“没有准证”的非法集会。但是,有一点我不晓得警方是否“有准证”向无辜人士发射催泪弹,进而大义凛然地说不需要负上任何责任。阻止和平集会已是违反人权之举,伤害无辜人士的指挥警官更必须遭到严厉的惩戒,不过,我看这不可能会实现。

警方奋力阻止人民的集会只会更加本末倒置,掀起更大的民愤和民怨。以朝野政党对立的角度出发,这场无疑是在野党的空前胜利,因为催泪弹和水炮成功让在野党“得逞”。同样的道理,人民如此痛恨《内安法令》,主因乃自于它那不人道的扣留期限和无需经过司法审讯的过程,同时《内安法令》赋予内政部长的运用权力过大,导致无相关机制监督内政部长对于《内安法令》的执行过程。

钳制性的恶法对长期执政的政府来说无疑是手上的一股蓝筹,《内安法令》虽可以打击一些欠缺具体证据的恐怖分子,但是利用《内安法令》来逮捕和“保护”记者及国会议员却是不能被人民接纳和原谅的。反之,《内安法令》则是在野党对付执政党的最好武器。


1 comment:

Common Nonsense said...

超级喜欢示威的华人猪, 印度狗可以滚回中国, 印度去

"马来"西亚是马来民族永恒的神圣土地!!!

唯有巫统可以统治马来西亚, 从永远直到永远, 从以往任何时候都是主人।

优秀的马来民族!!!

P/S : 华人猪, 印度狗可以滚回中国,印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