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7, 2011

还是关于这180万

有些事情的焦点,必须很清楚地被交待。180万设立面子书页面的丑闻,整个课题的中心点主要是针对旅游部,而非马来西亚华人公会。在较早的文章当中曾经提及,在部长问责制底下,每一位内阁部长都必须对个人和部门行政操作负上不可逃避的责任。

旅游部长及相关方面在事后作出澄清,此180万不只用于设立和管理cuti-cuti 1 Malaysia的面子书页面,而且还包括6项活动,以及大大小小的社交媒体宣传费。倘若这笔费用运用在这些管道上,还的确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其证实性。

首先有必要针对社青团团长陆兆福所挑起的疑点进行一些简单的分析,因而旅游部长反指他本身是否以偏概全,误导事情的真相。根据副部长詹姆斯在国会回答的国会记录,180万确实用于设立此页面的架构,以及维护工作。稍后,部长才在记者会当中作出解释,令人难以信服。换句话说,倘若正部长所说属实,那么詹姆斯就可能拥有误导国会之嫌。

尽管如此,我们就假设180万的费用不只用于此面子书页面,但承包此工程的Impact Creations私人有限公司却拥有令人许多值得审查的疑点。作为包揽如此庞大计划的宣传公司,并没有本身的公司网页。在现代的社会中,架设本身的网页被视为一种必需品,就连博客也依靠设立和设计部落格塑造形象,更何况是一个年收入可以达至270万马币的宣传顾问公司。

然而,以上所说都是马后炮。整个计划的执行主要是着重于它的效益,包括如何提高知名度,以及能吸引多少外国旅客进驻大马,才是整个计划的着陆点。

当然,作为一个青年,最未能消化的是部长傲慢和不可一世的态度。作为一名国家领导级部长,言行举止必须端正。可是,部长在面对镜头前却遗失了应有的美好,不恭的模样尽露,叫人们如何接受?

我须强调,所有的指责只针对旅游部长和旅游部,因为这是该部门所执行的政策和计划。所以,我还是那句话,既然内容不涉及国家安全顶级机密,就身体力行的拿出真凭实据,方能说服。


5 comments:

落花先生 said...

180万设立面子书页面的丑闻,整个课题的中心点主要是针对旅游部,而非马来西亚华人公会


看了开头就不想看下去,这种因为自己身在马华,遇到自己领袖贪污腐败就希望自己的组织和这一事件撇清关系,这种说法把系系相关的两件事强硬拉开,毫无说服力。

加上博主又是马华新闻局的人,更加让人觉得恶心。这种做法我们有个统称叫伪中立。

如果你没开头那段我还当你是个好汉。

Unknown said...

根本就是两回事。

那我应该反问,请问这是旅游部的政策还是马华公会的政策。遣责是应该,但不是随便,也要看目标。

还有,你没看清楚我的部落吗?现已任职于律师事务所。谢谢 :)

落花先生 said...

这种说法没有说服力,因为只用很表面的方法撇清旅游部,黄燕燕和马华公会的关系。事实山根本就撇不清,这种关系跳进黄河都洗不干净。

黄燕燕是旅游部的决策人,是谁选她当副总会长的?是马华的集体决定。如果她不是副总那么她不会当上旅游部部长,因为马华部长是由马华建议首相的。

而当大家甚至巫统和朝野议员都抨击黄部长的时候,只有马华部长出来反驳,只有马华一线二线的领袖出来声援。这就代表马华内部官官相卫,这关系是你写篇文章就撇得清的吗?

如果内阁决策部门决定和马华没有关系,那么为什么华小临教事件马华总会长和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在通过马华总会长理事会一起拿辞职信到首相办公室提出要求。

既然是教育部的政策那么是不是由魏家祥,穆尤丁和首相讨论比较好呢?如果马华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话,那么为什么要先通过马华总会长理事会?

如果说部长的决策和马华没有关系,那么以前一直由独立后马华部长所作出的贡献就和马华没有关系了。所有部门的决策和计划都和马华没有关系。这个世界有对有错,对的功劳归自己,错的功劳归个人,这个是你课本上的章法教你的吗?连简单的逻辑都没有。

我知道你是个律师,但是律师不代表能睁眼说瞎话,难道民众看不清吗?跟着章法走也要回归现实啊。

还有,你任职律师事务所不代表你不能加入政党。但是吃的咸鱼抵得渴,不要到时候用同样的伎俩撇清关系就好。曾任职某政治团体内,就马华新闻局嘛,为什么不敢写,其实也不算烂底,蛮威风的。

Unknown said...

首先,我不是律师,目前还是一名part time学生。

第二,我认同你所谓的关系是撇不清。我说的是事实,你说的是关系;是因为她当上了副总会长才能被推荐为部长。而我一直强调的这是部门的政策,不是马华的政策。照我看,是你连这简单的逻辑都不懂。

第三,我写这篇文章不旨在撇清关系。要写的话我大可以写捍卫的论文。那依你的逻辑,大大小小的政策政党都必须负上责任。或许你不知道部门官员才是决策者的道理。

第四,词语挑拨,煽动。我是加入政党,我“曾经”是该局的职员,但我也请你看清用词,是“曾经”。难不成我有老婆女朋友孩子统统都必须写出来,才威风哦,哈哈。

和你交流真的是没有营养。你侮辱的是你自己而已,你可以考虑再开个分身来进行无谓的留言。 :)

落花先生 said...

难道你想告诉我,旅游部长无法在旅游部作出决策?而旅游部决定开面子书宣传到决定谁是承包商都无关旅游部?完全是职员在做主?旅游部长不是决策人?

这样说完全无法保护黄燕燕,因为部长必须在每项计划签名和委任承包商,职员哪里有批准计划和圈定承包商的权力?这个就是你所谓的逻辑啊?

如果你不是曾经是马华新闻局的职员何必拼命勉强地维护马华。

好了,你只要很简单的回到我一个疑问就好。
是不是从独立到现在,所有部门所推行的计划以及部长们所作出的贡献都和政党无关?

我提出质疑是很正常的,难道要符合你才叫作有营养?